云南成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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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7 11:3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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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首席记者廖兴阳)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联合印发《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下称《方案》),将从在京、沪等医疗资源富集地区遴选优质医疗机构,在云南等8个省区建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以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方案》提出,将从北京、上海两地医疗资源富集地区,以及从武汉、长沙、广州、成都、西安5个优质医疗资源集中地方,选取30家试点输出医院,在患者流出多、医疗资源相对薄弱的云南、新疆、河北、山西、辽宁、安徽、福建、河南8个省区建设分中心、分支机构,充分运用“互联网+医疗健康”、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先进技术,促进医师多点执业等,开展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同时,推动优质医疗资源集团化、品牌化发展,更好满足群众医疗服务需求。

按照“按重点病种选医院、按需求选地区,院地合作、省部共建”的工作思路,此次试点建设主要是死亡率高、疾病负担重、转外就医集中、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病种,重点建设肿瘤科、神经科、心血管科、儿科、呼吸科和创伤科6个专科。其中,在云南重点建设心血管科、呼吸科、中医3个专科,对应输出医院为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中日友好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肿瘤科)、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肿瘤科)等。

《方案》明确,要加大对输出医院的支持力度。根据医疗资源输出量,适当增加相关输出医院的京、沪落户指标。资源承接地政府对输出医院派出的医务人员在落户、住房、配偶随迁、子女入学、奖励补贴等方面给予支持。

《方案》计划通过3—5年努力,在优质医疗资源短缺地区建成一批高水平的临床诊疗中心、高层次的人才培养基地和高水准的科研创新与转化平台,实现相关地区重点病种治疗水平与京、沪等地差距大幅缩小,跨省、跨区域就医大幅减少,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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