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出台方案遏制工程招投标腐败问题

昆明信息港

2017-07-13 08:4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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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首席记者李思娴) 近日,昆明出台《全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着重整治招标投标中存在的有法不依、有章不循,规范不够、监管不力,职责不清、滥用权力,围标串标、恶意中标等突出问题。通过开展督促检查、问题整改、执纪问责,有效遏制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形成监管严格、行业规范、竞争有序的良好市场环境,推动全市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重点民生工程顺利实施。

整治围绕4个方面进行

此次专项检查和整治将围绕全市稳增长、“五网”建设、产业发展、脱贫攻坚等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紧盯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存在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围绕领导干部、招投标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招标人、投标人4个方面进行。

领导干部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反纪律和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规定或议事规则,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以暗示、授意、指定、强令等方式,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的决策,招标投标活动和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等问题;是否存在干扰职能部门监管、检查、取证等行为。

招投标行业监督管理部门重点检查各级招投标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是否存在不依法依规审批、核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的行为;是否存在不按照审批、核准的招标方案进行监管的现象;是否存在监督部门不履行监督职能、监督不到位、处理有关投诉不及时等问题;是否存在公共资源交易机构变相设置审批、备案等行政监督管理职能的违规行为。

招标人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招标,或将招标项目“化整为零”以及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的行为;是否存在履行报批程序不严格或擅自改变招标范围、方式、组织形式的问题;是否存在违规直接指定承建单位的问题;是否存在依法招标并须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不进入的问题;是否存在采取量身定做等违规形式编制招标公告、文件排斥潜在招标人等问题。

投标人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与其他投标人或招标人(含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是否存在通过恶意低价中标,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是否存在通过挂靠等手段,以多个投标人的名义进行投标的行为;是否存在伪造、出借、涂改转让资质的行为。

针对存在问题要建章立制

此次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由县级以上发展改革部门牵头,监察部门参加,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政务服务等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能职责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和市级各部门根据专项检查和整治重点,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自纠情况要形成书面报告和问题清单,报送市发展改革委;涉及责任追究或违规违纪问题线索报送市监察局。

市级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监察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政务服务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部分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进行专项检查。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和市级各部门要针对专项检查和整治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及时组织整改。涉及责任追究和违规违纪问题,各级监察机关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肃执纪问责。

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和市级各部门要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查找制度层面存在的漏洞,及时建立健全有关制度规定。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和市级各部门要形成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总结报告(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问题整改情况、责任处理情况、下一步工作意见和建议),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市监察局。

检查要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方案》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各级发展改革、监察和有关职能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责任,按照任务分工,主动协调配合,狠抓任务落实,确保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勇于担当,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指导推动作用,紧扣检查准备、组织实施、情况收集汇总上报各个工作环节,确保检查和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各级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紧盯工程建设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执纪特色,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专项检查和整治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本部门行业特点,制定具体方案,提出检查重点,切实增强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方案》同时提出,本次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要始终坚持依法依规进行。检查要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属于有章不循、制度落实不到位的,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属于存在制度漏洞的,应根据法律法规及时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度;属于涉嫌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属于长期普遍存在、社会反映突出、现有制度又不能很好解决的,应大胆探索,在管理体制机制上寻求突破。

主流声音:强化执纪问责 遏制不正之风

近日,昆明市出台《全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方案》,针对当前我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为中心,立足督促检查,盯住问题整改,紧扣执纪问责,制定推出了一系列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措施。

工程建设是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全局性、基础性事业,不可否认的是,当前在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尤其是在招标投标环节上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顽疾诟病。这些问题的存在,极大地干扰了市场经济运行秩序,损害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特别是滋生于其中的不正之风和钱权交易、商业贿赂等腐败现象,严重损害了公共利益,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破坏昆明政治生态,已经成为阻碍改革发展、影响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群众对此反映十分强烈,必须给予坚决治理,严格规范。

当前的昆明,正处在深化改革、跨越发展的关键阶段,“五网”建设稳步推进,一大批重点工程、民生工程陆续展开。在这一背景之下,营造项目建设的积极氛围,构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和谐环境显得十分迫切。我市出台了该工作方案,在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全市稳增长、“五网”建设、产业发展、脱贫攻坚等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紧盯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点人群。该方案的出台,为进一步将我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引向深入提供了有力抓手,是有效遏制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大举措;为推动全市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点民生工程顺利实施提供了坚实保障;对充分保证昆明经济社会的良性运转,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有着重要意义。

全市各有关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整治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学习,全面贯彻落实;各项目承包方要严格遵守文件规定,自觉规范项目建设行为;各监督职能部门要勇于监督,维护项目建设领域的良性运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尤其是通过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谋取私利的行为。在加大整治力度、严肃执纪问责的同时,全市上下还应当在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建设环境上下功夫。要注意运用查办案件工作的成果,发现制度和工作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向有关单位提出建议,协助他们逐步建立防范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行为发生的长效机制。

我们坚信,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不断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有效途径,从而不断优化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发展环境,为昆明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贡献更大力量。(昆明日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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