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类户籍业务 8月起可网上办

焦点网友99001092438

2017-05-25 07:5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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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情况可通过“绿色通道”申办出入境证件还免费照相、居住证可当天办结、双休日还提供半天办公服务……这种好事,今后云南人都可以享受到了。5月24日,云南省公安厅推出22条便民举措,内容涉及驾考改革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

22条措施充分利用互联网+,“让我们的服务飞起来,您少跑腿、多歇歇。”这样的宣传语显示了云南公安的诚意。随着这些措施的深入推进,今后,学车、落户、身份证办理……一大批手续将简化办理程序,一大批手续可实现网上办理,一大波便民惠民“福利”来袭。

据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董家禄介绍,这22条措施聚焦民生问题,回应群众期盼,具有“群众受惠面大、对标全国先进、立足云南实际、提升工作效能、主动接受监督”5大特点。

这22条措施分别如下

优化服务、提高效率类

1、合理设置全省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方便群众就近考试。

2017年12月31日前新增汽车类科目二考场的县(市、区)29个:石林县、宜良县;水富县、巧家县、大关县;宣威市、会泽县、罗平县、师宗县;禄丰县;峨山县、元江县;建水县、开远市、泸西县、弥勒市、元阳县、河口县;丘北县、马关县;景东县、澜沧县;景洪市、勐腊县;巍山县、漾濞县;龙陵县、施甸县;永胜县。

2017年12月31日前新增拥有汽车类科目三考场的县(市、区)24个:石林县、宜良县;水富县、巧家县、镇雄县;宣威市、会泽县、罗平县、师宗县;南华县;峨山县;建水县、开远市、泸西县;丘北县、马关县;景东县、澜沧县;勐腊县;漾濞县;龙陵县、施甸县、昌宁县;永胜县。

2、因治疗紧急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处理境外突发事件等特殊事由需要立即出国出境的,在非工作时间可以通过“绿色通道”紧急申办出入境证件。

3、2017年7月31日前,全省出入境窗口设置证件照片采集设备,为申请人(仅限大陆居民)提供免费拍摄出入境证件照片服务。

4、在我省获得“友谊奖”、“彩云奖”的外籍人士,可按需申请办理1-5年有效居留许可。外籍人员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符合申请条件的,办理时限由15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

5、在现居住地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凭劳动合同、租房合同、社保证明、缴税凭证、工商营业执照、学生证或连续就读证明等材料,可自愿申领《云南省居住证》,资料齐全的,当天办结。

6、社区民警工作中要主动了解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在公安机关的办证办事需求,经核实确因身体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前往窗口提交申请的,两个工作日内将需求转达至相关窗口单位,窗口单位民警在五个工作日内上门提供服务。

7、全省所有涉及社会服务的窗口周一至周五视情为群众提供延时办公服务。省、州(市)、县级公安机关设置的社会服务窗口及中心城区派出所服务窗口,双休日其中一天提供半天办公服务;农村地区的服务窗口,双休日期间遇有赶集日的,全天提供办公服务。

8、在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办证接待大厅及昆明、昭通、曲靖、玉溪、红河、楚雄、大理州(市)政府所在地开展24小时自助取证服务。

9、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消防备案抽查的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至14个工作日(涉及专家评审的项目除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时限由10个工作日缩短至7个工作日。

10、2017年5月31日前,全省所有民用机场公安机关提供7x24小时办理临时乘机证明服务,方便群众及时乘机出行。

精简材料、简化流程类

11、在办理户籍业务中,公安机关能够通过公安信息系统(含部门间共享信息系统)查询到的准确信息(如亲属关系、户口变动信息、社保信息等),不得要求群众额外提供。

12、2017年6月30日前,在条件成熟的州、市,推广赴港澳台旅游“二次签注”自助办理;向昆明市县级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下放制作港澳二次签注权限,减少群众往返跑路,缩短取证时限。

13、取消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互联网+”便捷惠民类

14、2017年7月31日前,开通“云南省公安机关网上户籍室”,群众可网上办理以下13类户籍业务:

出生登记(境内出生,凭出生医学证明);

死亡注销(凭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医学(推断)死亡证明书);

公民入伍注销户口;

购房落户;

租房落户;

实际就业落户;

接迁(投靠)直系亲属落户;

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落户;

迁出省外(迁移证申领);

项目变更更正(姓名、性别、籍贯、出生地、服务处所、职业、血型、身高、现居住地、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兵役状况、宗教信仰);

出租房登记;

暂住登记;

居住证申领。

15、完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和“交管12123”手机APP功能,提供在线预选机动车号牌、补换领牌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自助处理交通违法、变更联系方式、自主预约驾驶人考试等服务。

16、2017年5月31日前,建立“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自助处理微信平台”,实现轻微交通事故“网上受理、网上定责、网上理赔”。

17、2017年12月31日前,通过手机APP、微信平台在全省实施机动车驾驶证和机动车行驶证的电子化管理。群众可凭电子证件接受路面执勤检查、办理简易程序交通违法业务、网上申领免检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等。

18、2017年8月31日前,开通网上、微信等方式预受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业务。群众在线填写表格、提交身份资料,按预约时间到窗口依法接受面见、询问,提交其他证明材料,并采集指纹及签名即可完成业务办理。

19、2017年8月1日开始,在全省各地逐步开通微信报警服务系统,实现文字、图片、语音、视频等方式报警;2017年12月31日前全省覆盖。

20、2017年9月30日前,推行交通违法缴纳罚款电子化;2017年12月31日前,推行公安户籍、交管、出入境业务缴款电子化,实现应用互联网平台、手机APP、支付宝、微信等以电子渠道为主体的多种缴款方式。

主动接受监督类

21、全省所有窗口单位统一设置“服务满意度评价器”,依托互联网、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平台搭建云南公安网上警务评议系统,实现现场评警、网络评警、短信评警,评价结果统一汇总、统一分析、统一运用。

22、通过互联网、服务窗口等公布违纪违法投诉途径和督察12389举报电话。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24小时内向被投诉单位反馈群众投诉意见,3个工作日内向投诉群众回复核查结果。(云南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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