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汕头经济特区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和容积率规划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91号令)和有关规定,现将汕头市中心医院申请位于东海岸新城塔岗围片区B-3-06、B-3-07地块2宗建设用地合并出具规划条件及用地红线图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用地位置:汕头市东海岸新城塔岗围片区
申请类别:宗地合并出具规划条件
合并后地块代码:B-3-06
用地性质:医院用地(A51)
用地面积:81881.4平方米(122.822亩)
公示日期:2020年6月4日至2020年6月13日
上述有关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我局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规划与建设局(汕头市龙湖区中山东路168号国瑞信息大厦2楼)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利害关系的,依照有关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图:汕头市中心医院塔岗围片区2宗建设用地合并归
宗示意图
联系电话:88488309,监督电话:88488308
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
规划与建设局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