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条、《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此证。
许可证号:地字第4405112019090501712号
发证机关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发证日期:二〇一九年九月五日
用地单位:汕头市联泰汇悦春天房地产有限公司、汕头市金平区东墩街道北墩经联社
用地项目名称:汕头市金平区北墩莲池片区“三旧”改造项目(一、二期)
用地位置:东厦北路与凤凰山路交界西北侧
用地性质:二类住宅、零售商业、服务设施(R21、B11、R22)
用地面积:46340.7平方米(69.511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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