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汕头经济特区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和容积率规划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47号令)和有关规定,东海岸新城新溪片区D04-02(之一)地块调整规划用地性质事项公示如下:
用地位置:汕头市东海岸新城新溪片区D组团
申请类别:调整规划用地性质
原规划用地性质:图书展览用地
拟调整用地性质:其他公用设施用地(U9,综合管廊控制中心)
规划用地面积:2067.27平方米
规划容积率:≤1.0
公示日期:2019年9月4日至2019年10月3日
上述有关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我局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规划与建设局(汕头市龙湖区中山东路168号国瑞信息大厦2楼)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利害关系的,依照有关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
规划与建设局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