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2019年10月热点问题月报

十堰资讯发布

2019-11-05 14: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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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如何避坑,加入购房群,看看他们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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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十堰公积金12329服务热线共接听业务咨询电话1950件,电话回访204件,处理市长热线、网上问政、省阳光信访件共计91件,受理四县一市的网络咨询投诉回复、并关注各大网站舆论舆情,通过各渠道公积金业务咨询统计分析,本月热点问题排行如下:

热点问题回应

问题一:个人贷款需要担保人吗?以前的担保能撤销吗?

答:目前个人缴存的公积金,贷款时不需要担保人。以前申请贷款时已经有担保人的,还款期间未产生过逾期的,可在还款满一年后申请撤销

问题二:从单位离职后多久能取公积金?户口是外地的,需要封存多久才可办销户提取?

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账户封存满半年的,新单位未缴存公积金,且未给他人做担保、没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的,可以销户名义提取公积金。

所需资料: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②身份证(如有代办人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③《十堰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申请表》;④提取人Ⅰ类银行卡。

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托管户满半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的。

(1)转入集中托管户满半年所需资料:①身份证(如有代办人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②《十堰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申请表》;③提取人Ⅰ类银行卡。

(2)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所需资料:①下岗失业就业登记证(按失业证失业登记时间算满半年)或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②身份证(如有代办人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③《十堰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申请表》;④提取人Ⅰ类银行卡。

户口本身就在外地的,封存六个月未在十堰市就业的可申请销户提取。

户口迁出十堰市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出境定居的,需提供出境定居批文或移民签证;以上两种迁出或出境情况封存后不需等待六个月,可依据政策申请销户提取。

问题三:父母给子女购房能用公积金提取吗?

答:购房提取:缴存职工为本人或子女或父母(十堰市辖区)购房:①首套房使用住房公积金,可提取夫妻双方账户总余额,提取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②二套房使用住房公积金,只能提取夫妻双方账户余额的70%。③第三套房使用不予受理。房屋套数以辖区内购房地与户口所在地房管局提供房屋套数为准。

购房提取所需资料:①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产证(加盖购房合同专用章)(二手房需提供存量房合同);②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契税税票;③夫妻双方身份证;④结婚证;⑤《十堰住房公积金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⑥需提供所购房的房产登记备案证明;⑦房屋套数证明(市内的购房地与户口所在地均需提供);⑧提取人Ⅰ类银行卡;⑨父母为子女、子女为父母购房需提供户口本,如户口不在一起需提供关系证明。

问题四:提前还款如何办理?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满一年且未产生逾期的,可申请提前还款。需借款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业务大厅申请办理,提前还款所需资料:①借款人身份证(如需提取配偶或共同还款人的公积金还需提供配偶或共同还款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本);②需提供提前还款凭证或部分还贷凭证,提取额度不超过所还额度;③《十堰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提取申请表》;④提取人Ⅰ类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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