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搜狐焦点太原站小编从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获悉,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科公示了4个项目因无证、越证被依法查处的公告,涉及大王公寓、兴汾苑小区、龙凤苑住宅小区、中铁十二局三处宿舍,罚款总金额935542.92元!
一:“大王公寓”职工住宅楼及立体车库
该项目由太原爱立风特制衣有限公司建设的“大王公寓”职工住宅楼及立体车库,
位于万柏林区晋祠路西一巷、大王路以东,晋祠路西一巷4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属违法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
1、对该项目职工住宅楼地上越证加建违法建设行为;
2、对该项目职工住宅楼裙房地下1层越证扩建违法建设行为;
3、对该项目职工住宅楼主体高度超高1.25米越证违法建设行为;
4、对该项目职工住宅楼改变外立面越证违法建设行为;
5、对该项目立体车库无证违法建设行为;共计处以661876.61元的罚款;
6、对车棚、垃圾站、门房、门卫室无证违法建设行为,免于处罚。
二:兴汾苑小区四期5#楼
该项目由山西汾西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兴汾苑小区四期5#楼
位于万柏林区西宫西街32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属违法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
1、对5#楼主体高度超高0.9米越证违法建设行为;
2、对5#楼越证超建违法建设行为;处以15577.5元的罚款。
三:龙凤苑住宅小区
该项目由山西金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龙凤苑住宅小区,
位于万柏林区漪汾街59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属违法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
1、对该项目1#楼加建越证违法建设行为;
2、对该项目1#楼图证不符越证违法建设行为;
3、对该项目2#楼主体超高0.5米越证违法建设行为;
4、对该项目3#楼地下室加建违法越证违法建设行为;
5、对该项目物业用房无证违法建设行为;
6、对该项目机械车库无证违法建设行为;共计处以217605.71元的罚款。
四:中铁十二局三处宿舍旧城改造1#楼、2#楼、发电机房
该项目由中铁十二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的中铁十二局三处宿舍旧城改造1#楼、2#楼、发电机房,
位于万柏林区西线街39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属违法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
1、对该项目1#楼、2#楼超建越证违法建设行为;
2、对该项目发电机房无证违法建设行为;共计处以40483.1元的罚款。
来源:太原市规划网及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Hz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