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保障存量房交易资金安全,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我市出台《临海市房屋产权交易、抵押办事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中明确,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采取自愿的原则,托管银行由交易双方自主选择确定。而各托管银行应按照存量房网签系统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托管协议,规范存量房交易托管资金的划转和结算,确保资金安全,并同步为买受方提供金融信贷服务。 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发生因涉诉,查封、扣押、异议或其他需要撤销交易资金托管行为的,该存量房交易托管资金,按托管协议的约定,交还买受方。 笔者了解到,该制度的实施,将更好地为存量房交易双方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充分协调买卖双方矛盾,切实解决群众在办理存量房交易资金安全的实际问题。(邵景阳) 来源: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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