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以下称《通知》),推出系列住房公积金利好惠民政策,更好满足缴存人住房需求。
根据《通知》,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将“一人”和“两人或两人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由原来的70万元和120万元,提升至80万元和160万元。同时,降低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将购买二套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由30%、40%下调至20%,与购买首套住房一致;购买保障性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
此外,提高对二孩及以上家庭支持力度,将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首套、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比例提高至40%。延长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最长可以计算到借款人退休年龄后5年,不超过68岁。
《通知》提出,调整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将住房公积金贷款套数认定调整为在购房所在区无住房的可按首套住房认定,在购房所在区符合“租一买一”“卖一买一”的可按核减后的住房套数认定。另外,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将无房租赁提取额度由1400元/人/月提高至2000元/人/月。
政策调整后,结合上浮机制,“一人”和“两人或两人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达112万元和224万元;二孩及以上家庭无房租赁提取额度最高达5600元/月。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接下来继续坚持“租购并举”,健全完善广覆盖、多层次、立体式的住房公积金保障体系,不断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广州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