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永嘉安置房当一手房买卖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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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30 15: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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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在温州论坛实名举报:永嘉安置房当商品房公开销售,安置房不具备预售资格,可以于展厅公开销售?

实名举报信

举报人:李国良,男,1987-2-9出生,身份证号:330324198702090013,住址:浙江省永嘉县

被举报人:永嘉楠盛置业有限公司,统一信用代码:91330324MA29AD8J5X

被举报人:永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被举报人:永嘉县国土资源局

被举报人:永嘉县人民政府

被举报人:永嘉县南城街道办事处

事由:

1、这几年我们温州市进行“大拆大整”项目,将老城区或很多危房楼房拆除规划建设以多功能小区为目标进行建设。这我们所有人都是很支持的,但往往这些一把手们就会趁机“捞油水”、“浑水摸鱼”,不断以出卖国家利益为前提进行利益输出。

2、本人弟弟,于2019年7月8日前往本区域的一处房开展示厅买新房。当日支付了10万元定金。后又于7月10日前往支付首付款剩余房款,却被我发现,房开公然销售“安置房”!我与房开签订的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而是要签订三份合同,分别是:(1)《安置房代建合同》甲方:楠盛房开,乙方:房屋买受人

(2)《指标转让合同》甲方:村民安置房享受户,乙方:房屋买受人

(3)《协议》甲方:该村村两委,乙方:房屋买受人

一共有这样三份合同,构成“直过户”证据链。

为何安置房可以直接买卖呢?

答:(1)经过我和弟弟的追问,为什么安置房你们拿来卖?不是欺骗吗?因为现在土地性质就是“划拨”一切都是以“安置房规划”并建设。

(2)房开说:安置房这些房源已被我公司从安置户手中购买,而且保证在办理产权的时候一定会给你“国有出让”的房产证。

(3)经查我所购该楼盘项目共有11幢近1000户,里面只有2-3幢楼房是他们公司以正规出让手续获得,其它全部都是“安置房”房源。而这么多“安置房”房源开发商全部公开承诺会在办理产权证时给予买受人“出让”的房本。

(4)三份合同分别意为,我方买受人从指标户手中购买指标,再经过该村村两委认可,最后买受人与房开签订《安置房代建合同》。三份合同构成安置房直过户。

众所周知

3、安置房:是因被安置享受户因为房屋或者土地被国家征收,国家再以相关法规的标准,给予合理的优惠价格使其购买“安置房”房屋。现在我们温州市安置房价格为:3900元/平米左右。(该价格包含了所有征地费和建筑费用)

4、再根据永嘉县土地出让行情看,永嘉县中标商品房楼面单价较低都要8000多。所以3900元/平米价格是因为国家在税务等土地出让方面给予了补助等优惠政策的结果。

由此可见,浙江省永嘉县各地大兴建设各类“安置房”,如果都是以这个房开操作的“安置房直过户”的话,就要思考:

1、要问责各级审批领导们了,为什么会给予批下来?划拨土地补个出让金就OK了?

2、村级村两委领导也要问责,再查看他们是否有贪污及非廉政行为,为什么会将安置房变成一手房源?

3、“直过户”等同于“安置房”仍然是一手房,也就是跳过了【交易】这一环节。去税务机关了解“安置房”交易的全部税点是近8个点,例如:房屋交易价是150万,那么交易税是12万。(税率还会根据是否满5年交易等情况上浮征收)根据一个楼盘1000户计算税收就是1.2亿。

4、房开是否对各级各部门存在“贿赂”?

因为,该楼盘“安置房直过户是事实”、“国家税收严重受损也是事实”,所以,请国家纪委监察委领导引起重视,单单以税收来说就是上亿乃至十亿元计的“偷税漏税”,因为永嘉县普遍都是这样去操作!!!整个永嘉县现在有“安置房”项目近50多个,审批流程全部都是这些个房开(房开与房开之间他们相通且互持有股份和关系网)、各级审批部门、各个审批签字领导。因此,安置房直过户是严重侵害国家利益行为,也可以看出该事情的严重性!!!

本人实名举报,李国良:13706691605(本人承诺:上述事实真实,有购买收据和指标转让协议书证据)

抛开安置房交易逃避了多次交易环节【偷税漏税】不说

房开承诺说在2021年办理房产证的时候会给予“出让”的房本。

1、出让土地需要经过招投标等多项复杂流程才有可能中标,而房开现在简简单单就从“安置房建设单位”直接跃升为“土地开发商”不仅简单拿地而且在土地费用、土地出让金上、交易税上和屋维修基金等多项正规资金投入环节就节省了近数亿元。

2、土地划拨转出让经查询只要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签字就可以。这当中是否有官员的利益输送?纪委应当重视。

3、划转出,在出让金上和直接出让土地拿地来比较,也是一大笔省。因为计算方式不同,出让土地出让金计算是以中标土地折算的楼面价去缴纳,而划拨转出让土地的出让金是以3980元/平米建筑成本去计算,按照该楼盘同地块旁边非安置地块的出让情况可知,现在永嘉县楼面单价已经高达9000元/平米的价格。所以现在房开会抓住“漏洞”去非法侵占国家利益。

4、甚至于,安置房建设好后后期的“地下车位”等面积出售均是房开的“纯利润”内容。按12万一个车位计算,以1:1建设可有1000多个车位又是开具收款收据,不纳税。这一项房开又可以获利数亿元,同时偷税漏税也可高达近亿元。

5、现在温州市几乎所有房地产公司全部是互相持有股份,等同于温州所有房开都是同穿一条裤子。单数永嘉县现在安置房项目近50个,房开全部这样操作,根据上面的估略计算加起来,一个项目可【非法获利近10亿】【偷税漏税达数亿】乘以50个项目=永嘉县仅这一块就将国家利益亏损上百亿甚至是更多。

所以请根据本举报,立案严肃查处温州市的乱象。

来源:柒零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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