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较新政策!二手房买卖,卖方不需还贷解押了!

懂房帝

2019-05-27 10:3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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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推出便民新举措——不动产转移及抵押变更登记组合业务。以二手房交易为例,房子有抵押,购房双方不需要经注销、还贷再办抵押等环节,就能交易过户,同时可将抵押权一并变更至买方名下。

原先房子有抵押,办理此类业务,卖家需筹款先还贷,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后再和买家办理不动产买卖转移登记。

然后,买家向银行申请贷款,由买家和银行办理抵押登记。

如此一番折腾,不仅费时,而且给买卖双方带来较大资金压力。

针对这一民生“痛点”,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近日推出不动产转移及抵押变更登记组合业务。

房屋买卖双方以及贷款银行人员同时到市民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及抵押变更登记组合业务。

受理后,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负责二手转移业务和负责抵押业务的两个科室的工作人员,通过内部流转分别进行各自的审批环节,完成登簿后,由不动产的现权利人和银行分别领取不动产权证和不动产登记证明,相当于一步到位地办理了不动产过户和银行抵押。

“现在要完成交易,卖方和买方都需要筹钱,特别是对贷款比较多的房产,买卖双方的资金压力比较大。有了这个政策,抵押权直接转移,有助于促成买卖双方达成交易。”这项业务对于买卖双方和房产中介来说都是利好消息。

不动产转移及抵押变更登记组合业务是2019年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提出的“三服务”活动重要举措之一,通过系统改造、创新、优化,将抵押和转移通过组合登记的形式将该不动产在抵押状态下完成不动产的转移和抵押的变更,这让原先有贷款需求的不动产交易的“多项业务多跑趟”变成“多项业务只跑一次”。

如果你也想办组合登记,看下面的流程图

今后,组合登记需要怎么申请、如何办理呢?需要另提供什么材料呢?卖方无需事先还贷,只需抵押权人(银行方)出具同意办理抵押状态下不动产转移或部分转移的情况说明,并与将来的抵押义务人(买方)签订变更协议,三方便可共同申请办理转移和抵押变更的组合登记。

                                                                                           流程图如下:

希望这样的惠民政策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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