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调整 本月起三类转诊人员报销待遇均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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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06 09: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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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从市医保部门获悉,2019年12月1日起,我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相关待遇标准进行调整,三类转诊人员报销待遇均有提高,新政实施首日即有7名自主转院的病人享受到了政策优惠。此外,昨日起,无锡市长期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可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在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定点药店购药。

转诊人员报销待遇均有提升

“异地转诊住院报销比例与转诊方式挂钩,按照老政策,转诊后的报销比例与本市就医存在一定的差距”,医保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政策调整前,通过具有转诊资质的医疗机构转诊、通过自主备案转诊到市外就医和未办理相关手续赴异地就医的,当次符合本市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分别需要在个人自理10%、30%、50%的基础上,再按规定支付标准享受待遇。

本月新政实施起,转诊人员的报销比例与本市就医的差距显著缩小。其中,参保人员通过具有转诊资质的医疗机构,按规定转诊到设区市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在就医地发生的当次符合本市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治疗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比例与在本地相应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比例一致。

与此同时,通过自主备案转诊或者未办理转诊的,发生的当次符合本市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比例在参保地相应医疗机构支付比例的基础上,降低20个百分点。为方便参保人员就医结算,暂由个人先行自付20%后,按参保地相应医疗机构的支付标准审核结报。

医保部门数据显示,截至12月3日,全市已有近70名新政受益者。其中市民邵先生在11月22日办理自主转院后多次赴上海就诊,12月1日前,他需要在符合医保规定的费用中,个人先自理30%,才能对剩余部分进行报销。而12月1日,邵先生办理出院手续时发现个人只需先自理20%,其余部分即可按规定支付标准享受待遇。数据显示,邵先生该次符合医保规定的费用为16194.03元,因政策调整,他较之前少支付1489.85元。

长期异地就医备案人员个人账户在锡放开

一直以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不需转诊即可在备案地就医,在备案地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比例与在参保地相应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比例一致。

但按照规定,我市办理长期异地就医的人员无法在参保地使用医保卡,直到撤销长期异地就医申请后才能恢复使用。医保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一规定让许多常回无锡的患者感到不便,为方便老百姓看病就医,我市决定进一步将医保个人账户放开,即日起,无锡市长期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可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在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定点药店购药,这一举措走在了全省前列。

需要注意的是,参保人员如因突发急、危、重病抢救,原则上符合《江苏省急危重病诊断标准和抢救成功标准》,就近在非参保地医疗机构发生的急诊及住院医疗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按照参保地相应医疗机构的支付标准审核结报。

来源:江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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