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光公园华府104套房开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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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1 09: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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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光公园华府

价格待定 售罄 普通住宅

户型: 暂无数据

地址: 沣东新城天台路近征和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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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源状况

(一)总体情况。本项目预售证号(西咸房预售字第 2019101 号),本次开盘销售楼幢(1),全部准售住房房源共104套,面积约10792.34㎡,其中116.45㎡三室两厅两卫户型26套,108.75㎡三室两厅两卫户型26套,95.05㎡三室两厅一卫户型26套,94.84㎡三室两厅一卫户型26套。

(二)样板房情况项目

【本次销售房源中不包含样板房,样板房单独搭建建设】

(三)价格情况。根据西咸物价局第(九)批价格公示,本次开盘销售的住房均价高层13900元/㎡,具体一房一价见西咸新区市场服务与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司销售现场、微信公众号(微信号:陕西蓝光)。

 二、意向登记

(一)登记时间:2019年 6 月 11 日-2019年 6 月 13 日(必须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十日内开展购房登记,登记时间不低于3天,每天8:00-18:00)。

(二)登记方式:登记购房人在登记时间内,自行登陆西咸新区商品住房购房意向登记平台(http://zw.xixianxinqu.gov.cn),进行购房登记,购房登记信息提交成功后,购房登记平台自动生成一个登记流水号。登记时间期限截止后,不得撤销或变更购房登记信息。

(三)分类登记:在西安市限购区域内,必须以家庭为单位,按照刚需家庭、普通家庭分类进行实名意向登记。

刚需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1.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离异(丧偶)父(母)和其未成年子女,不含未婚、离异不满3年的单身;

2.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西安市范围内名下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自2017年1月1日起无住房转让记录的;

3.登记购房家庭成员符合西安市住房限购政策。

购房家庭必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不得漏报、瞒报、错报。网上意向登记办理期限截止后,不得撤销或变更购房意向登记信息。购房家庭一次只能参与一个商品住房项目购房意向登记,在该项目当期选房结束后未能购房的,方可参与下一个商品住房项目购房意向登记。登记时间为8:00-18:00。

 三、信息核验

(一)资格核验时间:2019年 6月11 日(购房意向登记开始时间)至2019年 6 月 14日(每天8:00-18:00)。

(二)资格核验地点:请登记购房人按我公司销售现场、微信公众号(陕西蓝光)、电话或短信公示通知的时间,到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天台路与征和四路西南角(蓝光公园华府售楼部)提交需核验的资料(资格核验现场布置图见附件1)。

注意:1.登记购房人对自己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登记购房人在我公司上述公示、通知的时间内未提交资料或未通过资格核验的视为无效登记,并将通过电话、短信、微信或签字确认等方式告知登记购房人。

(三)资格核验材料。请网上登记成功的购房人按照我公司上述公示、通知的时间,分批次分时段至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天台路与征和四路西南角(蓝光公园华府售楼部)提交下列购房资格材料:

1.登记购房人及家庭成员的户籍证明或社保、个税缴纳明细;

2.登记购房人的婚姻状况(登记购房人为离异后的单身且登记类别为刚需家庭的,还应核验离婚年限)及其购房意向登记时的家庭成员的身份、户籍、婚姻状况等证明材料;

3.登记购房人本人满足首付款条件的存款证明(因个人征信问题不能获得贷款的,登记购房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不能贷款购房后果);存款证明不高于意向房源购房款的30%;

4.登记购房人为非西安市户籍的驻陕部队现役军人,或原籍在我省的现役军人需提交符合西安市购房政策的相关证明(见《关于落实我市住房交易政策有关问题的实施细则》市房发〔2017〕77号);

5.证明登记购房人符合西安市住房限购政策的其他必要材料;

6.如登记购房人委托他人提交相关核验资料的,应核验委托书、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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