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市级、区级养老服务中心
新增床位数千张
提质改造乡镇敬老院
规划改扩建湘潭市社会(儿童)福利院
加快推动社区儿童之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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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湘潭市城区社会福利和保障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已获市人民政府正式批复
快看详细内容
湘潭市城区社会福利和保障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牵头单位:湘潭市城乡规划局
项目名称:湘潭市城区社会福利和保障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项目地点:湘潭市城区
规划类型:专项规划
规划简介:
为贯彻十九大提出“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新要求,落实省委、省政府“构建起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现代化民政事业发展体系”的目标任务,围绕湘潭“伟人故里、大美湘潭”的具体目标,全面提升湘潭社会保障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特组织编制《湘潭市城区社会福利和保障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该规划历经现状调研、方案编制、部门意见征求、方案评审、市规划局审查、市规委会审议、市民意见征求等过程,已经市人民政府正式批复。特将有关内容向社会各界公布如下:
一、规划范围
为湘潭市市区,即雨湖区和岳塘区行政区划范围(不含楠竹山),面积约为657平方公里。
二、规划期限
为2017-2020年。
三、规划对象
为生活有特殊困难群体服务的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
主要包括福利服务设施、社会救助设施、养老服务设施、减灾救灾设施、优抚安置设施、殡葬服务设施。分为市、区、街道、社区级四级。
四、规划目标
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落实《“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和《湘潭市“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具体要求,建立与城市发展水平相协调,配置合理、覆盖城乡、层次齐全、惠及全体居民的社会福利保障体系。
(1)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元化、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达到40张,其中,护理型床位达到35%,新增养老床位5114张,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80% ,养老服务惠及每一个老年人。
(2)“三无”收养、孤儿保障达到目标人群覆盖率100%,规划床位数达到400张。
救助保障达到目标人群覆盖率100%。节地生态安葬率达65%,公益性骨灰堂、公墓达到目标人群覆盖率70%。形成市、区、社区三级救灾减灾网络体系,到2020年创建全国和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35个。
五、现状情况
1养老服务设施
全市共有养老床位3986张,市区级养老服务中心仅4处,日间照料中心仅14处,缺口较大。民办养老机构发展较好。
2福利服务设施
主要集中在市级层次,基层社区福利服务设施缺口仍然较大,设施供给不足,区级福利服务设施建设发展缓慢,比较匮乏。
3社会救助设施
目前设有1个市级救助管理站,共有床位120张,满足需求,但社区救助服务中心缺乏。
4优抚安置设施
现有军休所、革命烈士陵园、光荣院,基本能满足军人疗养、烈士纪念、举办各种活动的需求。
5殡葬服务设施
市级殡仪馆与市级公墓基本满足需求,区级公墓与农村公益性公墓设施缺乏。
6减灾救灾设施
市级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和区级救灾物资仓库缺乏,不满足国家相关要求。
六、规划思路
1保障基本、健全体系
发挥公办设施托底作用,确保基本保障全覆盖;健全社会福利保障体系,发挥基层社区的社会服务供给能力。
2科学预判、查漏补缺
按照老年人口总量,结合国家相关政策,科学合理预测养老服务设施需求;以问题为导向,补充完善殡葬服务、福利服务、社会救助、救灾减灾和优抚安置设施体系,依据国省相关规范,按高标准配置。
3单元管控、清单落实
采用“市区级图则控制、街道级点位控制、社区级指标控制”三种管控方式,保证规划管理的“刚性与弹性”。建立实施项目库,明晰建设清单,推进项目建设。
七、规划布局
适当超前配置养老服务设施,按照配置标准和服务人口规模,完善各级福利服务设施、社会救助设施、减灾救灾设施、优抚安置设施和殡葬服务设施体系。
1养老服务设施
规划6处市级养老服务中心,新增床位数3050张。其中提质改造市社会福利院颐和养老院,改扩建市养老康复中心(新增350床),改扩建莲城医养中心(新增700床),新建中心医院湘潭经开区医疗养老中心(1000床)、市中医院医养中心(500床)、昭山养老康复中心(500床)。
规划10处区级养老服务中心,新增床位数1442张。其中改扩建市一医院(150床)、市二医院(150床)、市三医院(150床)、市五医院(300床)、白石养老中心(新增90床)、锦德老年公寓(新增52床)、湘潭市康复中心护理院(200床)、羊牯塘养老公寓(新增100床),新建经开区社会福利综合中心(150床)、普亲老年公寓(100床)。
提质改造乡镇敬老院,结合湘鹤医院、金桥医院设置街道级养老服务中心,新增床位数100张;结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增87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新增床位522张。结合村级公共服务中心设置老年人活动室,鼓励条件较好的行政村设立村级居家养老服务站,利用居住小区配套用房设置助老服务社。
2福利服务设施
●规划改扩建湘潭市社会(儿童)福利院,床位达到250床,建筑面积9000m2;
●新建雨湖区社会福利院、湘潭经开区社会福利综合中心和昭山社会福利综合中心,床位配置分别为60床、60床、30床,建筑面积分别为2400m2、2400m2、1200m2;
●规划提质改造市五医院残疾人康复训练中心,床位为300床,建筑面积为7724m2;
●加快推动社区儿童之家建设,结合社区居民服务中心,共布置儿童之家11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50 m2;
●规划改扩建市特殊教育学校,用地面积达4.22公顷。
3社会救助设施
规划对市救助管理站(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进行提质改造(120床),结合社区(村)居民服务中心,设立社区救助服务中心,共计223处,形成“市级—社区级”两级社会救助体系。
4优抚安置设施
规划改扩建湘潭市烈士陵园、提质改造湘潭市军休所和市康复医院(六医院)。同时与社会福利院共建共享,设立光荣院3处。
5殡葬服务设施
规划改扩建市殡仪馆天福陵园;新建岳塘区骨灰堂,保留现有福寿陵园。同时加快农村公益性墓地、殡仪服务站建设,方便群众集中治丧和骨灰规范安放。规划以街道(乡镇)为主体,建设姜畲镇、鹤岭镇2处殡仪服务站,在姜畲镇、鹤岭镇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逐步形成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市级—区级—街道级”三级殡葬服务体系。
6减灾救灾设施
规划新建市级救灾物资储备中心1处,用地面积1.0公顷,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区级救灾物资仓库2处,分别为雨湖区和经开区救灾物资仓库,用地面积为0.2公顷,建筑面积800平方米;并按照《湖南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办法》要求,每个社区有一个以上的临时避难场所和一间应急物资储备室,实现救灾救灾示范社区全覆盖。
八、实施保障
(1)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明确设施建设流程和职责单位,科学制定年度实施计划,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和项目建设落实到位。
(2)健全财政投入机制,制定设施运营扶持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社会保障设施建设。
(3)搭建养老行业管理体系,建设专业服务队伍,推动养老服务专业化、精细化和个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