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2018社保补贴——来啦!
公 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政府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就业。根据《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四川省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实施意见》(凉财社〔2017〕5号)文件要求,我局拟于2018年9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办理2018年度州属以上单位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的社保补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于后:
一、享受社保补贴的对象、标准及期限
(一)享受社保补贴的对象:持《再就业优惠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并经县以上就业部门认定为就业困难对象的灵活就业人员。
(二)享受社保补贴的标准:不超过当地较低社保缴费的2/3。
(三)享受社保补贴的期限: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保补贴不超过3年。
二、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的资料
1、本人书面申请;
2、本人灵活就业证明;
3、《再就业优惠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到社区领取由本人填报的《四川省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审批表》;(经社区初审公示无异议后,报就业部门复审办理);
5、本人的凉山州商业银行账号复印件。
三、以上材料经审核合格后就业部门方可办理并报财政审核后拨付。
四、逾期不办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办理。
五、办理地点:西昌市三衙街15号州就业局就业科
特此公告。
凉山州就业服务管理局
2018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