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房地产交易所、昆明新奇星科技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完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堵住漏洞,防范风险。现通知如下:
一、未进入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和未签订三方《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的房地产项目一律停止销售和网签网备业务。
二、已进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的房地产项目,办理商品房网签,买房人必须将购房款存入对应房地产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户。
三、已进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的房地产项目,办理商品房网备,由监管银行确认购房款已存入对应房地产项日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户,在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上传商品房预售资金入账凭证,方能完成网签网备业务。
四、同一购房人(单位)在同一个项目购买三套以(含三套)上房产的,必须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工核实后,购房人需到房地产交易所进行面签方能进行网签网备。
五、项目已开设预售资金监管专户,由监管银行立即停止该专户的柜台、网银转账业务。此事项由州人民银行、州银保监局依据《云南省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西建房【2021】18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补充通知》(西建房【2022]50号)监督执行。
上述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1日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