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戳上图有惊喜
10月6日至11日
厦门地铁将开通体验式运行
消息一发布,朋友圈沸腾啦!
很多小伙伴跑来给日报君留言
希望能成功抢到票
☟☟☟
可不,这么高颜值的海景地铁
当然谁都想搭乘啦!
如果你是这批幸运儿
这里有几个注意事项请记牢
让我们一块文明乘车、文明出行
☟☟☟
试乘时间
按体验券指定日期乘车,试乘时段为上午08:30—11:00,下午14:30—17:00。
试乘站点
试乘站点:镇海路、湖滨东路、莲坂、塘边、高崎、集美学村、杏锦路、园博苑站。
参观站:厦门北、岩内站。(参观站仅限站内参观,不可进出)
使用方式
体验券限单人使用一次,每名成人可携带一名身高1.2M以下儿童。
进站须知
乘客持票在车站指定出入口加盖纪念章后进站,凭体验券二维码扫码进出闸机,从指定出入口出站,进入车站后须于2小时内出站。
乘客禁止携带的违禁物品
1、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毒性、强酸碱性和放射性挥发性的各种危险物品。
2、充气气球、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铁锯、平衡车等。
3、有严重异味及影响乘车环境的物品。
4、活禽畜、宠物等动物。
进站乘车时,应遵守以下规则
1、乘坐自动扶梯时,站稳扶好,不倚靠扶梯侧壁,不在电扶梯上逆行、推挤、打闹、不在扶梯出口处逗留。
2、在站台安全区域内需根据地面标志指示排队候车,不在扶梯出口处逗留。
3、进出车厢时,先下车后上车;乘车时应当先下后上,留意列车与站台间的空隙。
4、车门或站台警示灯闪、响铃时,不得强行上下车。
5、在车厢内,不得手扶或倚靠车门,不争抢座位,车到终点,需全部下车。
6、主动给老、弱、病、残、孕及抱小孩者让座。
禁止以下影响轨道交通公共秩序和公共环境卫生的行为
1、禁止在车站内摆摊设点、堆放杂物,在车站内派发广告等宣传品。
2、禁止在车站或列车内吸烟、点燃明火、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等。
3、禁止在车站电扶梯、付费区、列车内进食。(婴儿饮食、病人服药除外)
4、禁止在车站、列车内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乱悬挂物品。
5、禁止在车站或列车内使用滑板、溜冰鞋等代步工具。
6、禁止在车站或列车内躺卧、踩踏座席、追逐打闹、大声喧哗、乞讨、卖艺等。
禁止以下危及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的行为
1、严禁擅自进入轨道交通控制中心、驾驶室、车站控制中心、轨道、隧道等场所。
2、严禁擅自操作有警示标示的按钮、开关装置,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安全防护装置。
3、严禁强行上下车、非法拦截列车或者阻碍列车正常运行,阻挡车门、站台门正常关闭。
4、严禁攀爬、翻越或推挤围墙、栏杆、检票闸机、列车、安全门、屏蔽门等。
厦门日报社新媒体中心出品
记者:张彦宇 编辑:梁辰 值班主编:林燕贞
更多资讯请猛戳阅读原文下载厦门日报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