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厅:穗暂无到期房 今后收不收费由中央定

新快报

2016-04-20 08:4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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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近期引起热议的住房“70年产权”的问题,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涂高坤昨日在做客广东民声热线节目时表示,广东目前除了深圳可能会有与温州类似的情况外,大多住房还远未到期,是否需要续期缴费尚无定论,具体如何续期还需要等待中央的指定政策。但不能对抗国家规定。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李俊祥表示,土地年限从法律上来讲只能按照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来执行。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广东也好,全国也好,绝大部分的住宅年限目前实际上使用的都是20、30年,离70年较高年限还很远。

李俊祥解释称,所谓年限的问题,现在网络上热议温州和深圳的事情,温州的解释是一种划拨土地,补办出让金的情况,不是续期要交的钱;而深圳则是缴费续期的规定标准(约为30%),“我的看法无论是温州也好,深圳也好,当地只是做尝试和试点,地方最多只有建议权,没有制定权,等国家规定出来了还是得执行国家的。”

昨日节目后,在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李俊祥进一步明确称,续期的问题应该是中央规定,目前正在等待中央指定政策去执行,“广东除了深圳部分情况外,其他地方还没有出现,中央会有相应的指定政策。”

商业用地

要么缴费续期要么收回

至于商业用地,众所周知其使用年限一般为40年,是否到期后一律收回?杨俊波表示,具体要根据土地出让合同来定,合同规定是无偿的就无偿收回,合同规定的是缴费续期就续期。如果无偿收回的话,届时会重新投入市场。

就此,他提醒,购买者购买商铺的时候就要注意使用期限,要问清楚。

此前,有不少地市在工地方面因存在问题而被处罚,停止供地并整改了一段时间,广州是否有此类现象?对此,杨俊波表示,停止供地的问题主要出现在23个县和一个地级市,主要是要闲置土地比较多,或供地率比较高,这种情况才停止供地,“目前整改已经到位了,但是停止供地是没有广州这一块的。”其坦言,闲置土地这一块确实是量比较大,也是今后在监管方面需要加强之处,可能也存在一些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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