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不姑息!烟台警方依法惩处多起妨碍疫情防控违法行为

烟台搜狐焦点

2020-02-08 09: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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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广大群众大都能理解并积极配合防控工作,但个别人却不顾大局,我行我素,甚至面对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嚣张跋扈。近日,烟台警方对一些妨碍疫情防控的违法人员给予依法惩处。

  初某某依法被行政拘留四日

  1月26日15时许,初某某不顾阻拦,在莱阳市团旺镇西中荆前村防疫卡点驾车强行通过,将挡在该处的桌子撞烂,并导致一人手背划伤。莱阳市公安局依法对其行政拘留四日。

  甄某某依法被行政拘留十日

  1月27日13时许,甄某某在福山区东厅义村东口防疫卡点驾驶电动三轮车冲卡,将连接绳子的桌子带倒损坏,并不听工作人员制止继续驾车行驶,将他人车辆划坏。福山公安分局依法对其行政拘留十日。

  1月30日14时许,董某某在海阳市留格庄镇董家庄村防疫卡点,驾车拒不配合登记,辱骂并用驾车冲撞等方式恐吓他人。海阳市公安局依法对其行政拘留五日。

  王某某依法被处以罚款处罚

  1月31日14时40分许,王某某在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潮水镇和谐家园小区西门入口处与负责该小区车辆进出登记的防疫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后不听劝阻,故意将轿车停在该小区西门入口处持续长达20余分钟,造成该小区西门部分车辆无法正常通行。开发区公安分局依法对其罚款处罚。

  初某某依法被行政拘留十日

  2月3日10时许,莱阳市团旺派出所民警和政府工作人员为防控疫情在集市传播,对摆摊卖水果的初某某进行劝离,初某某辱骂并持工具威胁民警。莱阳市公安局依法对其行政拘留十日。

  杨某某依法被行政拘留十二日

  2月3日11时许,杨某某在莱阳市冯格庄街道金辉嘉园小区门口,因物业工作人员按照防疫要求让其登记发生争执,将物业工作人员手机打掉,又将小区门口的告示撕下,并将告示牌用脚踹烂。莱阳市公安局依法对其行政拘留十二日。

  2月4日23时许,朱某某驾车在芝罘区芝纬街防疫卡点,辱骂、殴打防疫值班人员。芝罘公安分局依法对其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

  鲁某某依法被行政拘留十日

  2月5日15时许,鲁某某驾车在海阳市二十里店镇鲁家村西防疫卡点,不听劝阻,辱骂、殴打镇政府工作人员。海阳市公安局依法对其行政拘留十日。

  疫情蔓延来势汹汹,人人都不是局外人,请广大群众务必严肃对待防疫工作,保持理性、冷静,自觉理解、配合政府和各单位、村居、社区采取的各项防疫措施。唯有全民齐心协力,共同抗击,才能早日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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