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枣庄租房也可享有本地居民待遇

齐鲁壹点

2018-08-03 16:18:03

购房群

买房如何避坑,加入购房群,看看他们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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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房价不断飙升,使得购房者“望房兴叹”,特别是投资、购买热度依然不减的枣庄新城楼市房价一度成为让枣庄人茶余饭后的谈资。即便这样,仍有不少购房者为拥有一处住房,不惜到银行大额借款或举债,成为“房奴”。居有所安是老百姓亘古至今的追求和梦想,30块买菜嫌贵,30万元买房子付首付很便宜,住在300万的房子里每天却只花10块钱吃饭,这是典型的中国式买房心态。人们不禁要问,难道为了一套产权房,透支未来,债务缠身,影响生活和消费,“重购轻租”理念不值得反思吗?

  在《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的新闻发布会上,枣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康宝奇介绍了枣庄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有关情况,他严肃指出枣庄市住房租赁市场处于初级阶段,住房租赁市场总体发展不平衡,受传统消费习惯主导,“重购轻租”氛围浓厚,《意见》的出台,能够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枣庄市住房租赁市场以商品房屋出租为主,主要来源为个人住房出租,租住群体主要为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人员、为子女上学陪读人员、个体经商业户等,从租赁的房屋情况看,以2居室户型,70-90平米小面积为主,平均租赁周期多为3年以内中短期租赁,一般以6-12个月短租期,平均租金水平约600-1000元/月·套。

  康宝奇称,要改变当前“重购轻租”的现象,一方面要加强引导,使市民树立理性的住房消费理念;另一方面发挥职能要发展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实现“租售同权”。为了保障市场主体权益,固化承租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权力事项,《意见》中指出按照规定申领居住证并进行租赁合同备案后,保障承租人享有就业、医疗、子女义务教育等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权益,对符合相应条件的非本地户籍承租人落实市民待遇,对具有当地户籍、在城区无住房、能提供经登记备案长期租赁证明的家庭,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探索实行义务教育适龄子女相对就近入学办法,让租房人变得有稳定感和归属感,不再是城市“过客”。 

   

来源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靖亚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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