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办可改为租赁住房!五年内不能更改用途,不提供学位

搜狐焦点深圳资讯

2020-01-14 08:54:16

购房群

买房如何避坑,加入购房群,看看他们怎么说

立即进群

重磅!1月9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既有商业和办公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开始公开征求社会意见。《通知》针对部分商业办公用房出现闲置,深圳迫切需要多渠道解决租赁住房的困境,提出将允许既有商业办公用房改建成租赁住房,切实增加深圳的住房租赁市场有效供给,实现市民住有所居目标。

文件的大意是商业写字楼和办公用房可以改建成公寓出租,关键点在于以下几点:

*五年内不能更改用途,

*不提供学位,

*一栋楼建成后至少要有50套,

*可以申请补贴。

有分析认为,政府此举主要是为了盘活存量闲置商业和办公用房,规范既有商业和办公用房改建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商改租”),切实增加住房租赁市场有效供给。

这意味着未来深圳租赁住房将大幅增加,前期对市场无过多影响,但长期来看,随着供应持续增加,或许能起到稳租金的作用,又能降低深圳商办和办公用房的空置率,一举两得。

下面来看看具体细则:

>>至少50套(间)房才能商改租

深圳市住建局介绍,在深圳产业升级步伐不断加快、互联网对传统商业持续冲击以及整体经济遭遇系列负面因素的影响下,既有商业办公用房功能需随产业升级进行调整,传统工商业对空间的需求明显下降,部分区域商业办公出现闲置,原特区外商业办公空置较明显。

此外,近年来城市更新工改M0(即产业研发用房,类似于商业办公)持续推进,向市场供应了大量的产业研发用房,加上已有的总部基地、商务区规划,全市商业办公供应量持续增长,可能加剧商业办公用房闲置。

对此,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根据国家试点工作要求,结合深圳实际,制定已建成但空置的商业办公项目改建租赁住房的政策,以盘活存量空置商业办公用房,培育住房租赁市场,解决人民群众住有所居问题。

《通知》对可实施“商改租”的既有商业办公用房进行了限定。具体而言,该类用房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能进行改建:

1.已经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且不动产权证载用途为办公、商业。

2. 不存在查封登记等限制转移登记的情形;如果存在抵押登记等他项权益的,必须同时取得所有他项权益人的同意。

3. 以宗地或以栋为单位;不能以宗地或栋为单位的,改建的部分应当是相对独立的空间且改建后的租赁住房原则上不少于50套(间)。

>>改建后不提供学位

为了鼓励将符合条件的既有商业办公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通知》对“商改租”项目规定了可申请中央奖补资金、实行民用水电费价格等鼓励政策。因此,《通知》要求改建后只能用作租赁住房,且改建项目自联合会审通过之日起5年内不能改变租赁住房用途。但鉴于原建筑周边的公共配套未从“住房”角度进行规划、设计,且改建项目只是对既有建筑内部结构的微改造,不涉及周边的公共配套(尤其是教育配套),因此,《通知》明确该类租赁住房不提供学位

>>改建后要有安全鉴定报告

改建项目实施主体可以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可以是受房屋所有权人委托、已经在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备案的专业化租赁运营机构。

在项目申请方面,实施主体应按照《通知》规定,向区住建部门提交申请报告、房屋权属证明文件、建筑设计方案、申请人身份证明以及所有他项权益人同意改建的书面意见等材料进行申请。并且由区住建部门进行项目审核。

项目审核通过,且通过消防设计审查、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之后,实施主体应按照经审定的建筑设计方案进行改建。改建完成后,实施主体应根据改建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区住建、水务、卫生、供电、燃气等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联合验收、出具验收意见并抄送市住建部门。在验收时,实施主体应提交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专业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来源:房天下深圳站综合整理自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南方+

全部

相关资讯

报名成功
稍后会有专业的置业顾问联系您
返回楼盘

频道导航

返回首页

看房小程序

APP下载

电话拨通后,请您手动拨打分机号

确定拨打电话

电话号码:

分机号:(可能需要拨分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