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枣庄市民办中小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4月1日,枣庄教育局联合枣庄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召开全市民办教育暨校外培训机构工作座谈会。
记者了解到,针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枣庄多个部门将联合进行集中整治。
据悉,此次集中整治主要针对枣庄市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利用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
整治的重点是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 排除消费者法定权利等违法行为。
从4月开始,枣庄各区 (市)教育、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工作力度,综合运用行政 约谈、行政建议、责令整改、立案查处等方式,对校外培训行业中存在的合同违法行为集中进行整治。
值得注意的是,枣庄将推行《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市教育 局、市市场监管局将适时组织联合检查组对整治情况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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