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 置:芍花路以北、药王大道以东
建设单位:谯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设计单位: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用地规模:72109.0㎡(合108.16亩)
用地性质:商住用地
一、调整原因及内容:由于1#—8#楼的阳台栏杆原图纸设计为型钢夹胶玻璃,综合考虑高层建筑交付住户使用后(后期阳台封闭拆除),尤其是住户装修改造拆除玻璃和遇大风恶劣天气等存在玻璃高空坠落伤人的安全隐患,且钢化玻璃易发生自爆、边角处在安装紧固过程中以及与硬物碰撞极易破碎造成意外。1#—8#楼的阳台栏杆由原图纸设计的型钢夹胶玻璃栏板修改为不锈钢栏杆。
二、网上公示意见反馈途径:
1、登录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查询;
2、周边各单位及住户如对此规划方案有异议,请自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与我局联系。我局将在公示期满后综合分析有关单位和住户的意见,并按有关技术规范和规定给予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地址:亳州市谯城区光明路1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