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滁州市发改委网站有网友提问回迁房的物业费收取标准。
官方回复
拆迁补偿协议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按《滁州市市本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滁价费[2010]97号)中所规定的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执行。
文中明确了滁州市市本级物业费收取标准
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滁州市市本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对未成立业主大会的普通住宅小区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执行政府定价。
多层(六层及六层以下):一级0.15元/㎡·月、二级0.25元/㎡·月、三级0.35元/㎡·月、四级0.45元/㎡·月、五级0.60元/㎡·月,可上浮10%;
高层(七层以上):一级0.25元/㎡·月、二级0.40元/㎡·月、三级0.50元/㎡·月、四级0.65元/㎡·月、五级0.80元/㎡·月,可上浮10%。
小区的电梯、水泵等公共设施运行电费,为代收代支费用,按实际支出由业主分摊。
来源:滁州市发改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