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原文是这样表述的:“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保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分清中央和地方事权,实行差别化调控。”
这是一次破天荒的表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这种级别的会议当中,承认地方对于当地房地产市场具有调控权。
在此之后,郑州和武汉,迫不及待的,相继对其的限购政策,不同程度进行了放松,或者开了口子。
但是没有想到的是,重庆也来凑热闹了。我没有想过重庆会来凑热闹,因为至今它都没有对外地人限购。它有什么热闹好凑的呢?我认为,我对政策想想象力已经很高了。但是最终看来,我的想象力还是弱了一点。
各个地方在对于任何能够促进它们城市经济的方面,行动力是我们普通凡人想象不到的。
这次重庆动的是,关于三无人员房产税征收这一块的。
重庆和上海一样,是我国的房产税试点城市,认为房产税会导致房价下跌的,可以洗洗睡了,它们的事实证明不会!
以前的重庆房产税条例是,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人员在重庆,就算是三无人员,需要缴纳房产税。
1.“有户籍”特指购房人户籍登记在重庆市,由公安部门确认。
2.“有企业”特指购房人新购住房时依法在重庆投资、设立企业(含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已满1年,企业持续开展经营活动,且有相关纳税或社保缴费记录(通过二级市场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除外),由工商部门确认。
3、“有工作”特指在重庆就业,一年内在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且缴费6个月以上(含个体工商户及其就业人员,含跨年连续缴费6个月及以上的人员),由人力社保部门确认。
其实,外地人在重庆买房,又不想缴纳房产税并不是太难,找家企业交交社保就好。而且重庆的落户门槛也很低。
但是根据较新的这份文件的意思,只要能提供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在重庆是非三无人员的证明,也可不按三无人员征收房产税。
这个举动是一个很小的,但是如果引申去,是不是意味着,直系亲属当中只要有一位非三无人员,然后全家都能够享受这个政策,不再必要去再找单位去交社保。
当然政府的政策初衷不会是这样的,应该是鼓励已经到重庆工作/生活的人们,发动/带动自己的直系亲属到重庆安家。归根结底这也属于抢人的一种政策。抢得更狠,想把人家全家都挖过来。因为如果三代人都在一个城市生活的话,未来迁移到别的城市的成本会很高,那样迁移意愿会相对下降很多。
这个政策,其实已经做到了,重庆能做到的优质。
首先就是对于外地人的限购政策,重庆根本没有。在武汉、郑州想着怎么降门槛/开口子的时候,它一直是零门槛。
其次是限售,这个全国各个城市一样,都没有松动的迹象。它也只有2年,不算久。基本上新房交房3个月左右就能房产证。差不多正常一个房产投资周期,就是2年以上的。
最后就是房产税,重庆是国务院指定的试点城市。换句话说,重庆本身是不能决定是否能停止征收房产税的。换句话说三无人员要缴纳房产税,这是上面决定好,不属于它能修改的范围。它能修改的是什么呢?就是关于三无人员和非三无人员的认定。具体来说就是,扩大非三无人员的认定范围。就是它现在做的这个事。
除了这个政策本身,我更加想讲的是。就如同有些人抱怨政府行政效率较低,没有民营公司反应迅速那样。政府的一个政策的研究到出台是需要耗费时间的,因为需要调研,需要遵照一定的程序走流程,需要开会研究。甚至还需要多部门的协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全文是20日出的,然后紧接着郑州、武汉、重庆这些城市,在差不多的时间就出台了一些政策。可以说这是事先酝酿好的,而不是临时起意。
想到这里,我也就理解了,为什么在2017年12月的年底经济工作会议当中会明文承认,地方对于房产调控是具有事权的(话语权)。这不是偶然。从郑州一刻也不等,立即出台政策举动中,不难看出这些一些地方迫切的需求。能够写进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全文,也代表着这一点是得到了与会者广泛支持和认同的。出席的是哪些人呢?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部委机关、大的央企、金融机构等。
虽然这只是小的不能再小的举动。这个改动从规定本身来讲,未必能实际对于市场有所影响。但这展现的,更多的是地方上一种态度的转变。如果地方对于调控的态度是趋严的,那么非但不会这样,还会继续加强对于执行细则的要求。
提出个问题,下一个将要会放出,房产调控政策放松信号的,会是哪个城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