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月1日起,市区抄表水量已按照阶梯水价进行结算。
据了解,阶梯水价在7月1日起开始实施,7月份为新旧水价衔接期,即7月份抄表水量按照调整前水费单价结算,自8月份开始抄表水量按照阶梯水价结算。居民阶梯水价以整年为实施(结算)周期。居民阶梯用水量基数按年核定、每个月抄表一次、逐月累进的原则计算。水价阶梯分为三个阶梯,排名前列阶梯户年用水量(立方米)在0至144(含)以下,综合水价为2.95元/立方米;第二阶梯户年用水量(立方米)在144至206(含),综合水价为3.8元/立方米;第三阶梯户年用水量(立方米)在206以上,综合水价为6.35元/立方米。
为确保结算工作有序进行, 7月31日17时至24时,市供水总公司对水费收费系统进行了切换,增加了居民各个阶梯的用水明细及年用水量情况等多项查询条件,保证各项数据的准确无误,也让每户居民在缴费时对各个阶梯用水情况一目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