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建部等6部门联合发布《六部委联合发文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决定在济南、杭州、广州、成都等15个城市开展行使交通管理等5方面16项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其中,在交通管理方面,城管可试点行使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5日,市城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吕灿华针对此事表示,目前暂时没有将该事项列入试点的计划。
吕灿华介绍,对违法停车的管理和处罚不是城管执法的法定职责,市城管局(市城管执法局)现在没有将违法停车纳入城管执法范围,所谓的城管给违法停车贴罚单都不是城管执法队员的行为,部分城管人员贴的也并非罚单。目前,违法停车行政处罚权依然在交警。据悉,在2010年以前,违法停车行政处罚权是城管的法定职责,后来经市委、市政府综合研判,2010年城管体制改革时期,此项行政处罚权重新回到交警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