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先行区发布了9个拟征收土地公告,涉及到太平街道8个村和1个街道办事处,分别为杜家村、后石村、邝家村、前石村、孙家店村、太平街道办事处、小王家村、张少杨村、周家村,征收土地主要用于济南国际标准地招商产业园基础设施(先行区片区)园区市政道路及管网工程项目建设,土地主要用途是绿地与广场用地。
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济南国际标准地招商产业园基础设施(先行区片区)园区市政道路及管网工程项目建设。该项目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0年9月30日至2020年10月29日由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济南市太平街道办事处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成片拆迁单位申请复核。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本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
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组织的勘测调查清点确认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济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文章来源:山东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