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后,《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在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公布,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28日。草案拟将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本次修正案草案相比此前财政部公布的信息增加了新版个税法实施时间表以及新版7档税率级距区间明细。
根据草案,该修正案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在施行前,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这意味着,自2018年10月1日起,纳税人将有望根据新的个税起征点纳税。
来源:大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