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焦点网9月5日消息:从中国土地市场网获悉,兰州国土局于拟以协议方式出让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均用于经济适用房建设,其中一宗受让单位为兰州市七里河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办公室,另一宗为甘肃万嘉鸿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块一】
受让单位:兰州市七里河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办公室
地块位置:兰州高新区七里河园区马滩片区T139号规划路以东,S186号规划路以西,S183号规划路以北,S185号规划路以南
土地面积:0.673738(公顷)
出让年限:40年
成交价:3007.2962(万元)
土地用途:其他商服用地
据悉,兰州市七里河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办公室位于兰州高新区七里河园区马滩片区T139号规划路以东,S186号规划路以西,S183号规划路以北,S185号规划路以南《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甘拨A(兰〔2015〕30号))载明建设用地面积为79356.60平方米用地中,地上配建商业建筑面积24585平方米按比例分摊的面积为6737.38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下菜市场3976平方米的商业空间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给该单位(具体出让范围见附图),作为商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宗地上其余建筑系兰发改投资〔2011〕21号批准给该单位的经济适用住房,用地性质不得改变。
【地块二】
受让单位:甘肃万嘉鸿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块位置:兰州高新区七里河园区彭家坪片区T218号规划路以东,铁路线以南、B222号规划路以西,S229号规划路以北
土地面积:3.192614(公顷)
出让年限:40年
成交价:11273.3763(万元)
土地用途:其他商服用地
甘肃万嘉鸿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兰州高新区七里河园区彭家坪片区T218号规划路以东,铁路线以南、B222号规划路以西,S229号规划路以北,《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甘拨A(兰〔2016〕32号))载明建设用地面积为109336.10平方米用地中,地上配建商业建筑面积111739平方米按比例分摊的面积为31926.14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下商业空间27190.68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给该单位(具体出让范围见附图),作为商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宗地上其余建筑系兰发改〔2016〕18号批准给该单位的经济适用住房,用地性质不得改变。
公示期:2017年09月01日至2017年09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