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
7月17日中国银保监会公开信息显示,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第二支行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于2023年7月7日收到青岛银保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如下: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第二支行(法人/主要负责人:孙蕴昊),因违规发放房地产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罚款人民币六十万元(青银保监罚决字〔2023〕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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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第二支行(法人/主要负责人:孙蕴昊),因违规发放房地产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罚款人民币六十万元(青银保监罚决字〔2023〕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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