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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南沙项目:蕉门河CBD核心的品质住宅
项目基础信息
阳光城·南沙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蕉门板块,占地45,958平方米,建筑面积达328,112平方米。由阳光城集团与广州逸涛万国房地产有限公司联合开发,该项目预计于2024年9月14日开盘,交付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总规划有10栋高层洋房、3栋公寓和一所幼儿园,共提供2208户住宅单位,得房率为80%,容积率7.02,绿化率28%。

开发商资质历程
此项目由阳光城集团与广州逸涛万国房地产有限公司共同打造,物业管理则由万科旗下物业——阳光智博负责。阳光智博不仅拥有丰富的物业管理经验,还致力于提供高标准的服务,确保居民享受舒适的生活环境。
区域价值规划
南沙区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发展。特别是蕉门板块,这里不仅是南沙较为成熟的区域之一,城市面貌良好,基础设施完善,而且是蕉门河CBD中心区,拥有双地铁线路(4号线和规划中的15号线),使得交通十分便利。
学校资源
项目内配有幼儿园,并且周边教育配套丰富,包括金隆小学金沙路校区(36个班)、华师附中(36个初中班+36个高中班)以及省一级南沙一中(高中校区52个班、初中校区42个班)。这些学校为业主子女提供了从幼儿园到高中的优质教育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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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售户型面积
目前在售户型主要包括77/85-96平三房及105平四房,得房率达到80%,使用率高达105%,特别适合刚需和改善型购房者。所有户型设计充分考虑了采光和通风条件,力求为住户提供舒适的居住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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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环境怎么样
小区整体规划合理,外立面设计现代,部分楼栋还配备了星空顶车库和园林景观,提升了整体的居住品质。此外,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如架空层活动区也为居民提供了休闲娱乐的空间。
交通配套如下
项目距离地铁4号线的蕉门站及金洲站仅1公里,通过地铁网络可以直达天河等市中心区域。未来,随着地铁15号线的建成通车,将进一步提升项目的通达性,方便居民畅行大湾区。

商业配套
项目周边商业氛围浓厚,包括南沙万达广场、星河COCOPark、南沙城、今洲新天地、中环广场、华汇广场等大型购物中心,满足了居民日常生活的各种需求。

医疗配套
医疗方面,项目周围2公里范围内分布着多家医疗机构,如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南沙医院、建业口腔医院和长龙港医院等,为居民健康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休闲配套
项目紧邻蕉门河公园,享有蕉门河水系环绕带来的自然生态环境。同时,南沙儿童公园也在附近,居民可以轻松享受到户外休闲的乐趣。此外,项目还靠近南沙区政府旁的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科技馆和市民广场等文化设施,进一步丰富了居民的文化生活。
项目价值优势总结
阳光城·南沙项目凭借其优越的地理位置、完善的配套设施、高品质的产品设计和合理的价位,在南沙众多楼盘中脱颖而出。无论是对于刚需购房者还是改善型客户而言,该项目都具有较高的性价比和发展潜力,是一个值得投资和居住的理想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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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广州公积金中心”)、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出两项惠民政策,进一步扩大公积金使用范围,支持缴存人多样化住房消费需求,减轻购房资金压力,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助力建设宜居广州。新政自2025年9月28日起实施。
购房首付提取范围扩大 不限制首套或二套
根据《通知》,广州公积金购房首付款的提取范围进一步扩大,购房减负更轻松。广州公积金中心介绍,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房源类型,从“预售商品住房”扩大至“现售商品住房、存量商品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及共有产权住房”,不限制首套或二套住房,实现购房情形全覆盖,更多缴存人可享受政策利好,多维度助力住房消费。
另一方面,办理流程更便捷。买卖双方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且开立银行资金托管账户后,只需到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服务网点提交“一套材料、一次申请”,即可一次性将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缴存人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后,不影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已提取金额仍可计入可贷额度计算,更大程度减轻购房家庭负担。
电梯更新改造可提取 居住升级更舒心
在原来“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基础上,本次《通知》将“老旧电梯更新改造”也纳入了提取范围。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可凭相关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家庭分摊的更新改造费用,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金额(每个申请人可以提取一次)。这一政策更好地满足了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助力老旧小区设施更新,保障乘梯安全,让幸福生活更上一层楼。
办理渠道包括网上办理和前台办理。网上办理方式可通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自助办理,广州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至申请人的收款账户。
前台办理方式是指: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前往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申请,广州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至申请人的收款账户。
广州公积金中心表示,始终秉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理念,致力于为广大缴存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贴心的服务,助力更多家庭乐享安居、温暖相伴,与广大市民携手共建美好宜居城市。
1、政策热点问答
一、问: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有什么要求?
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申请办理:
(1)缴存人及其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现售商品住房、存量商品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或者共有产权住房。
(2)买卖双方完成购房合同网签及开立银行资金托管账户后,可向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3)需在网签《买卖合同》约定:买卖双方同意将买方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合计金额(注明具体金额)用于支付该套住房的首付款,在完成房屋过户手续后通过银行资金托管账户划转至卖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4)未办理住房公积金按月还贷业务。
(5)不存在违规提取情形。
(6)个人账户未被依法冻结。
二、问:网签《买卖合同》需约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内容吗?
答:需要。如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需在办理《买卖合同》网签时作出选择。网签系统将提示“是否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如选择“是”即在网签《买卖合同》“其他约定”中注明:买卖双方同意将买方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合计金额(注明具体金额)用于支付该套住房的首付款,在完成房屋过户手续后通过银行资金托管账户划转至卖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如选择“否”即视为买方不使用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该套住房首付款。
三、问: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如何设立资金托管账户?
答:买卖双方签订网签合同后,选择商业银行办理资金托管业务(目前可选择建设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首付款资金托管服务,后续将继续增加办理银行),具体托管手续请向商业银行咨询。
四、问: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后,同一套住房还可以申请购房提取吗?
答:可以。提取额度需扣减已提取的首付款金额。
(1)缴存人及其配偶使用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可办理按月还贷业务。已成功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在按月还贷期间不能再次申请首期房款提取。
(2)缴存人及其配偶未使用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可以每三个月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五、已购买了一套住房并提取住房公积金,现计划再购买一套商品住房,是否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新购住房的首付款?
答:可以。同一时间段只能选择一套住房用于提取,如使用新购住房提取,需先注销现有住房的提取。如果现有住房办理的是按月还贷提取,需要先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六、问: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后,是否影响以该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的可贷额度计算?
答:不影响。已提取的首付款金额仍可用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计算。
七、问:购买现售商品住房、存量商品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或共有产权住房的政策从何时开始施行?
答:政策自2025年9月28日起开始施行。文件施行日前已办理购房合同备案登记或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不适用本《通知》。
八、问:缴存人及其配偶在我市为其住宅实施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的,应何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和频次怎样?
答:申请人可在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后提出申请,提取总额不超过该户因更新改造电梯家庭分摊费用,且每位申请人只可提取一次。
2、住房公积金提取首付款业务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