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消息,搜狐焦点从石家庄市政府网站获悉,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推进县(市)、区“多规合一”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文件。
《意见》指出,为贯彻落实中央“四个全面”要求,按照中央、省关于城镇化工作会议部署,加快推进各县(市)、区“多规合一”,强化政府空间管控能力,解决县(市)、区规划自成体系、内容冲突、缺乏衔接协调等突出问题,建立统一衔接、功能互补、相互协调的空间规划体系,提出以下意见。
《意见》提出了“多规合一”工作的总体目标。《意见》指出,“多规合一”工作要以城乡规划为基础、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为目标、土地利用规划为边界、生态保护红线为底线,深化规划体制机制改革,消除规划空间差异,形成多规统一衔接、集约高效、功能互补、覆盖全域的空间规划体系,真正做到“一个县(市)、区、一本规划、一张蓝图、一个信息平台、一个协调机制”,切实提高规划权威性、严肃性,为引导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
统一规划衔接基础。应做好“三个统一”,一是统一规划期限。规划近期为2016-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二是统一基础空间数据。原则上统一采用西安1980坐标系或者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黄海高程系,全面收集城乡规划、发改、国土、环保、林业、农业、水利、交通等部门的空间管理信息和数据。各相关部门要大力配合,提供准确的数据,涉及到坐标系转换的要提供坐标转换公式和方法。三是统一建设用地分类标准。统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分类标准和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分类标准。城镇建设用地范围以内以城市规划用地分类标准为主,城镇建设用地范围以外的用地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类标准为主。
统一城市发展目标、定位和规模。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城乡规划中的城市发展定位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土地利用战略方针,形成统一的城乡发展规划目标和指标体系。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功能定位,强化空间管控。通过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协调,提出统一的城乡建设用地、城市建设用地、镇建设用地的总量规模。“多规合一”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近期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和空间布局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无缝衔接。要根据城市发展目标定位、资源环境承载力,科学确定2030年城市建设用地规模。
统一空间管控。围绕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青水秀的目标,处理好保护和发展两大主题,整合资源,优化布局。以优化空间结构为导向,因地制宜解决规划间不协调问题,形成合理的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布局。
制定一张规划蓝图。统筹考虑法律、法规要求和相关规划的特点,合理确定各类规划衔接目标任务的时间节点,形成统一协调的规划中期年限和目标年限。遵循《河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依据有关法定规划,充分协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制定统一的发展目标、城镇开发边界、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等控制线,确保“多规”在发展目标、规划期限、基础数据、土地用途管制、城乡建设用地、生态保护空间、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等内容的一致性,形成县(市)、区一张蓝图的空间规划体系。
搭建一个信息平台。依托县(市)、区政务网络或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整合城乡规划、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资源,建设县(市)、区“多规合一”信息联动平台,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等空间元素的有效叠加和各部门之间信息联动共享。
完善一套运行机制。构建由政府统筹、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制定管理流程,规范各类规划制定、修改过程,保障“多规合一”工作成果的运行实施。利用“多规合一”信息联动平台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优化行政审批机制和流程,推进建设项目一门受理、并联审批,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建立一套支撑体系。在“一张图”制定阶段,要建立统一的数据库,开展人口、产业、生态、基础设施等专题研究,构建“多规合一”的技术支撑体系。在形成“一张图”的同时,同步制定“多规合一”控制线管理规定,明确控制线管理主体、管控要求、修改条件、调整程序,构建动态更新维护机制,强化规划的权威性和约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