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事实:2011年1月起,苏州市相城市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北桥街道灵峰村土地10805㎡(16.2亩)建苏虞张公路快速通道工程。
处罚内容: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10805㎡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10805㎡(道路); 2.处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5元的罚款,计人民币:10805×15=162075元。
处罚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及《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处罚类别罚款;没收非法财物罚款金额16.2075万元
违法事实:2011年1月起,苏州市相城市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北桥街道灵峰村土地10805㎡(16.2亩)建苏虞张公路快速通道工程。
处罚内容: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10805㎡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10805㎡(道路); 2.处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5元的罚款,计人民币:10805×15=162075元。
处罚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及《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处罚类别罚款;没收非法财物罚款金额16.20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