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价格听证,并报阳泉市政府批准,阳泉市发改委决定从明日起调整该市自来水销售价格。其中,居民生活用水每吨较低售价由2.10元调整为2.80元;非居民用水每吨售价由4.65元调整为5.92元;特种水每吨售价由30元调整为50元。同时全面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
阳泉市发改委总工程师巨建军说,调整水价的目的在于促进节约用水,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阳泉市现行城市自来水居民用水销售价格是2006年省物价局发文批准,2008年调整到位的,从上次调整到现在已经过去10年,水价调整到位迄今也已有8年。其间,非居民用水价格历经3次调整,最近一次是2011年,截至目前已有5年。
此次调整后,居民生活用水开始实施阶梯价格,一级水量为每户每月12立方米(吨)及以下,二级水量为每户每月12.01至15立方米(吨),三级水量为每户每月15.01立方米(吨)及以上。其中,二级水量的用户,每月超过12.01立方米(吨)的价格为4.2元,三级水量的用户,每月超过15.01立方米(吨)的价格为8.4元。
阳泉市发改委《关于调整我市城市自来水销售价格的通知》文件规定:对于城市低保户和特困职工,在基础水量以内的价格推迟一年到位,超出基础水量部分按调整后新价格执行。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文件规定,对于特困职工,按照我省城镇人口月户均8吨水量的标准,享受减免水费50%的优惠(一年后按调整后的水价标准减免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