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网讯3月16日,深圳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对2010年12月实施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暂行办法》全面修订完善。新规聚焦职工住房消费需求,优化缴存机制、扩大覆盖范围、强化权益保障,将于2026年4月1日正式施行。
据悉,修订后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共六章四十九条,主要调整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增设职工差异化比例缴存政策。支持职工结合自身实际,在单位设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基础上自愿提高个人的缴存比例,但不超过国家规定的上限。
二是明确住房公积金欠缴纠纷多元化解方式。固化住房公积金欠缴纠纷化解实践做法,明确公积金中心可以通过调解处理住房公积金欠缴纠纷,鼓励单位和职工协商处理欠缴纠纷。
三是拓展住房公积金缴存制度覆盖范围。固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试点成果,在本办法中明确强制缴存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及其职工,个体经营者、自由职业者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来源:中房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