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金德锦园某业主在卧室北边搭建玻璃钢结构建筑物,来增加采光度和扩大住房使用面积。
这种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在公共区域搭建违法建筑的行为,不仅侵犯相邻权益,且存在安全隐患。


执法人员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将违法建设的部分恢复原状。但经多次督促,当事人未到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调查,也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


针对上述违法建设行为,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月9日向该业主下发《产权冻结通知单》,近期将对其产权进行冻结,限制其交易,督促整改,待违法建筑被拆除后方可解除冻结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