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结婚必备的三大件:房子,车子,票子也成为每对情侣不得不提的话题。说起买房,就涉及到婚前买还是婚后买,是一方父母出资还是双方父母出资等等一系列的问题,今天小编就来跟大家说说结婚买房的那些事。
情况一:婚前一方出首付买房
排名前列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婚前由一方的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如果两人离婚,这个房子可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情况二:婚前一方全款出资购房
婚前一方全款出资购房且取得房产证的,则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即使婚后房产证上加女方名字,这房子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不计入在夫妻共同财产内,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房产。
情况三: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
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全款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婚后由父母双方出资全款买房,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除非,双方针对房产另外有约定。
说完这些,现在很多年轻人买房,是由父母出资一起帮忙买的,这种情况该如何分配呢?
1.父母出全资未登记
如果一方父母出资发生在其子女结婚前,则该出资资金应根据条例规定认定为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受赠一方子女可以获得该债权转化物——不动产的所有权。
如果一方父母出资发生在其子女结婚后,则根据条例规定将该出资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有证据证明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子女。相应的,子女双方以该共同受赠的出资购买的不动产,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父母出全资已登记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全资为其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其子女一方的赠与。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父母部分出资(往往是首付款)
以父母自己名义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并将不动产所有权过户到子女一方名下的情形。
如果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结婚之前,该房子所有权应属于子女婚前财产。如果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结婚后且该不动产登记在出资父母一方的子女名下,则仍可适用本条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结婚后且该不动产登记在夫妻中非子女一方名下或夫妻双方名下,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该不动产的贷款,则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看完这些,你对于婚房的各种问题有没有解决呢?那么小编就为您推荐几个适合作为婚房的楼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