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宜昌市税务局获悉,新办纳税人迎来好消息:继增值税电子普票推行后,电子专票也“上线”了。
据悉,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公告,决定在前期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基础上,分两步在全国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
我市电子专票试点安排为:自2020年12月21日起,我市纳税人可接收到试点地区纳税人开具的电子专票;自2021年1月21日起,我市新办纳税人将可以开具电子专票,统一领取税务UKey开具发票,开具范围包括纸质普票、电子普票、纸质专票、电子专票、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纸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来源:三峡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