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市民陈女士反映,她购买了一间20平米的地下储藏室,售楼部工作人员告诉她储藏室的公摊面积是在50%左右,可是到手后却发现套内面积只有8.42平米,这让她有些想不明白?
2018年陈女士购买了中房悦然居一套140多平米的房子。今年10月26号售楼部的工作人员通知业主,小区的地下储藏室开始开盘出售。陈女士:买的时候所有的信息一直没有公开,也没有正规的就说什么文件之类的,只是我的置业顾问以短信形式告诉我的。大概的内容就是说,这个储藏室要在这周或者周末(10月26号)开始卖,然后公摊面积是50%。我就在想我买个20平米的储藏室,然后减掉公摊面积10平米,剩10平米我足够用了。
陈女士告诉记者,小区的地下储藏室分为三类,负一层A类无管道每平方米1200元,B类管道较少每平方米1000元,C类管道较多每平米是800元,面积区间在6到48平米。她看中的是一间C类储藏室,并且交了16000元的房款。可是,等到11月29号双方签订《地下储藏室使用协议》时,却发现了问题。陈女士:打开合同一看,它写的建筑面积20平米,实用面积8.42平米,分摊面积11.58平米,当时就是这比我预计的,比他们通知我的差别太大了。
陈女士说,买个房子都有公摊面积,她也咨询了建筑行业的相关从业人士,都表示公摊面积最多占据总面积的50%,但是60%公摊的面积非常少见。为此,陈女士立即找到了售楼部。陈女士:置业顾问给我回复的说,是按整栋楼的面积公摊的。大家都是这样。记者:不是你一户是这样。陈女士:对,因为他们要对业主的信息要保护呢,我也不知道其他业主公摊是多少,但是我现在质疑的问题就是,一直通知我的是公摊面积是50%,实际差那么0.02平米就是60%了,那和60%有什么差异吗?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这个储藏室要伴随着我的房子要用50年,那这50年收交物业费的时候,他也会按照20%平米去算,不会说是给我收8.42平米(物业费),60%的公摊是怎么算的,为什么要给我摊60%的公摊?
那么开发商对此作何解释?地下储藏室60%的公摊面积到底都摊到哪里了呢?随后,记者一行来到了中房悦然居营销中心了解情况。据销售经理马元元介绍,高层楼房地下储藏室公摊面积的测量包括电梯井、走廊、变电室、楼梯间以及整层墙体等等,在占据总建筑面积比例上也是按照房管部门审批的流程进行施工建设的。宁夏金恒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经理马元元:当时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并不是说公摊全部的业主都这样,我们基本上计算了一下,应该是在48%到62%。毕竟地下有很多业主共用的一些,比如说供电室之类的,这些东西我们都要算到公摊里面。律师:咱们有没有实地测算?马经理:您看我们这块都会让,客户在签字的时候在公摊或者是总价这块去签字按手印,就基本上代表业主已经全部都知晓了,他不会等到后期,我把协议都已经签了、手印都按了,代表我全部都知晓了,我等到交房了我再过来去说这件事情,基本上不存在这种情况。记者:就是说不存在,隐瞒咱们消费者这种情况。置业顾问:对,我们是直接就是有什么不利因素之类的,我么会在合同里面体现得特别全面,全部都是告知业主的。
当记者提出要查看工程测绘报告时,马经理表示,相关的资料在总公司,无法给记者提供。她也告诉记者,因为目前小区的地下室还没有完全交工,所以在购买前没有办法让业主实地察看。
另外,储藏室的销售价格都是普遍比较低,每平米在1200元到800元,较大的储藏室价格也就是4万元左右。而且双方签订的《储藏间管理服务协议》也注明了,地下储藏室的物业费收费标准是按照每平方米是0.725元收取,从价格上的优惠也是弥补了公摊面积。马经理也表示,地下储藏室属于单独购买,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并且双方还没有签订《储藏室使用协议》,如果陈女士不接受,公司可以协调更换或者退钱。
那么,公摊面积如何计算,比例上有没有相关的规定呢?随后记者也咨询了银川市房地产测绘中心。银川市房地产测绘中心主任张永贵:国家有个《房产测量规范》,这个规范当中只是对一些基本原则进行了规定,就是哪些地方可以公摊、哪些地方应该算一半、哪些地方全部算面积,然后怎么公摊做过一些规定。但是详细的这些东西,就是原先各个地方,自己订立了自己实施细则但是到目前为止银川市还没有订立,目前还没有。
张永贵也解释说,按照2000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房产测量规范》执行,需要分摊的共有面积为整栋楼建筑物的建筑面积除以整栋楼建筑物各套套内面积之和,并扣除作为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 车库等之后的建筑面积。简单地说,总公摊面积等于建筑面积减去总套内面积。如果业主认为公摊面积大,可以委托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测绘报告,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权。
那么,律师对此事又是怎么看的呢?事情又该如何解决呢?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律师海昊天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律师海昊天:合同是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签订的,作为开发商只要履行了自己如实告知义务,将房子的套内面积、公摊是多少、使用期限、价格、违约责任等等问题在合同里面只要能够列明的话,我们不能认定开发商有故意隐瞒或故意欺骗消费者行为。通过我们今天对实际情况的了解,陈女士在面临到自己有问题的时候,先不签合同,先审视合同,然后把问题提出来,我们认为是一个非常正确的选择。好在开发商和陈女士之间,合同还没有签订,陈女士不管是想要退款还是想要更换,都可以再跟开发商协商
在了解相关的政策之后和实际情况后,陈女士也表示愿意接受这间地下储藏室,并且也办理了相关手续。
来源:直播银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