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湛江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的立法工作。《条例》经湛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1日表决通过,并经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今年3月29日批准,从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
政务服务事项不得增设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办理条件和环节。对一个行业经营涉及的多项许可事项,申请人可以填写一套表单、提交一套材料申请集中办理。
市人民政府使用统一的电子证照服务系统,推行完税证明电子化。
对实体证照和电子证照实行同步签发、同步更新、同步注销,推行电子证照一网申请、受理、审批、公开、查询和打印下载。
全面压缩证明事项的设定范围,未纳入清单的证明事项,不得要求市场主体提供。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系统统一收件、统一出件、资料共享、并联审批,审批办理时限不超过五个工作日。
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实行开办企业“一网通办、一窗通取”模式。
市场主体可以通过“一网通”平台申请注销。
在财政扶持、金融支持、土地供给、费用减免、公共服务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中小微企业在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等活动中获得公平待遇。
整合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网络平台,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人才培训、技术支持、对接投资融资、知识产权、财会税务、法律咨询等服务。
实行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管理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不再要求市场主体另行提交纸质材料。实现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使用电子保函等其他非现金方式,投标保证金自动退还。
支持市场主体采用灵活用工机制,引导有需求的企业开展共享用工合作,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工作机制,推进市场主体内部集体协商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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