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沧州市行政审批局发布关于印发永安家园项目竣工联合验收意见的通知。通知提到,永安家园经相关部门对该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后予以认可,验收通过。
该项目位于永安大道以西、九河路以南、海河路以北,总建筑面积91279平方米。规划1#-20#住宅楼、物业楼、配套公建。
以下为公示详情:
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竣工验收文件为永安家园项目,包括:1#-20#住宅楼、物业楼、配套公建。项目位于永安大道以西、九河路以南、海河路以北,总建筑面积91279m2。
经相关部门对该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后,意见如下: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一)已对该项目出具规划验收合格证(沧规验字〔2015〕7号)。
(二)该项目开竣工符合《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编号:H13090020110006)的约定,同意通过验收。
市消防支队:该项目1#-20#住宅楼消防竣工验收已备案,备案号:130000WYS140003698。根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未被确定为抽查对象。
市人防办:该项目按规定免于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根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第五十条和《河北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予以认可。
市地震局:该项目竣工图抗震设计符合抗震设防的要求,验收通过。
市住建局:
(一)该项目节能验收无意见。
(二)该项目建设工程档案经审查验收,符合国家、省有关工程档案规定,现予确认。
(三)该项目的物业楼、配套公建工程,经审查,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材料齐全,未被确定为抽查对象。
市国安局:经现场检验,该项目选址、结构以及其配套设施符合国家安全事项要求。但如出租、出售给境外人员,须到国家安全局备案;商业项目如为宾馆、酒店、公寓或写字楼,应落实国家安全防范措施,物业部门须与国家安全局签订《维护国家安全责任书》,并落实国家安全防范责任制。
信息来源:沧州市行政审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