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新华区4村征地近870亩!批准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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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8 10:0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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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将征收新华区鞠官屯、孙庄子、万庄子、芦家园4村土地共57.9395公顷(合869.0925亩),批准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征地区片地价标准,征收宗地均位于沧州市第Ⅲ区片,土地补偿费为每公顷178.5万元。

公告全文如下:

来源: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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