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9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明确自3月10日起,正式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
公告明确了“商转公”贷款的申请对象与具体条件,申请对象为在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不包括灵活就业缴存人。
申请人家庭(夫妻双方)除需符合该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般规定外,还需同时满足七项条件:
一是在全国范围内 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
二是申请人 从未在该中心成功办理过“商转公”贷款 ;
三是申请人 须为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和所购住房的产权人 , 且产权人除配偶、未成年子女外无其他人 ;
四是 原商业贷款为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 不包括组合贷、贴息贷等 , 且原贷款银行为该中心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并支持办理此业务 ;
五是原商业贷款 已正常还款满1年 , 且申请前12个月内无逾期记录 ;
六是抵押房产 位于贵阳或贵安新区行政区域内 , 且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
七是除原商业贷款抵押外, 该房产未设立其他抵押 ,无查封、保全、设立居住权等权利限制。
为保障业务公平公正公开,此次“商转公”贷款业务采取线上预约排队、线下分批办理的方式进行。
申请人需登录“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点击进入“商转公贷款预约”模块,按照系统提示逐项登记相关信息,经系统判断满足预约条件后,将由系统自动匹配排队序号。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根据资金使用计划,按预约序号先后顺序,将可受理的申请人名单推送给所涉合作银行,并向可受理人员发送短信。
申请人收到“可受理”短信后,须于短信载明的截止日期(含当日)前,主动联系原商业贷款银行预约具体办理网点及时间,并携带完整申请材料原件,按预约时间前往该行指定网点正式提交“商转公”贷款手续。
在贷款额度、期限与利率方面,公告规定,“商转公”贷款的可贷额度,根据原商业贷款剩余本金(扣除至少2期应还本金后)、房屋总价款的70%(房屋总价按原购房合同价与申请时评估价的较低者确定)、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可贷额度及最高额度四项中的最低值确定。
贷款期限不超过原商业贷款剩余期限及公积金贷款规定期限,贷款利率则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时提示,申请人预约成功仅代表进入排队序列,需收到“可受理”短信通知后方可前往银行办理,务必耐心等待且如实填写预约信息;
办理“商转公”贷款期间,银行不得收取提前还款违约金或任何形式的手续费;
此外,“商转公”贷款受理计划将根据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情况进行动态调控,包括启动、暂停、调节受理速度等,申请人需留意官方公告,及时了解业务相关动态。
来源:樾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