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然资源部会同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明确深化“带押过户”改革,要求各地要因地制宜,灵活采取多种模式,通过合并办理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借新贷与还旧贷无缝衔接,方便企业购置各类不动产时,能够及时享受“带押过户”服务,有效降低企业过桥资金负担。
五部门协同发力,以集成化、数字化、便利化为核心,推出企业不动产登记“一件事”改革,即时办结、免过桥、全程网办、跨省通办四大亮点直击痛点,显著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企业经营与资产流转注入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