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级政府食盐储备管理办法》(鲁工信消〔2026〕105号)、《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济宁市食盐监管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济政发〔2017〕23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起草了《济宁市级政府食盐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规范性文件程序要求,现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发送电子邮箱:gxjxfpcyk@ji.shandong.cn。
二、通过中国邮政EMS快递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济宁市级政府食盐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邮寄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圣贤路7号省运会指挥中心,邮编272000。
三、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8月7日至2026年9月8日。
联系方式:2076899
附件:
1.济宁市级政府食盐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济宁市级政府食盐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来源:济宁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