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经济发展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济宁城区各供热经营企业:
根据《山东省定价目录》等文件规定,结合济宁实际,现将非居民供热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济宁城区非居民供热价格。济宁城区非居民高温水出厂价格为51.7元/吉焦,销售价格为60.3元/吉焦。按法定建筑面积计价的供热价格,销售价格为27元/平方米。
以上价格均为基准价格,在此基础上可最高上浮10%、下浮不限,提倡供用热双方在允许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结算价格。本通知所指济宁城区包括任城区、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工业蒸汽价格。济宁市工业蒸汽价格执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各县(市、区)自行制定。
供热企业要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质量管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本通知自2026年8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9年7月31日,施行期间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27日
日前,市发展改革委出台了《关于济宁市非居民供热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济发改价格〔2026〕161号),自2026年8月1日起执行。为更好理解此项政策,现解读如下:
一、这份文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文件明确了2026年8月1日起济宁城区非居民供热的价格标准,包括高温水出厂价、销售价及按面积计价的标准,同时规定工业蒸汽价格由各县(市、区)自行制定。
二、济宁城区非居民供热的具体价格是多少?
高温水出厂价为 51.7元/吉焦,销售价为 60.3元/吉焦;
按法定建筑面积计价的销售价为27元/平方米。
三、济宁城区非居民供热价格是固定的吗?
不是。以上价格为基准价,允许最高上浮10%,下浮不限。鼓励供用热双方在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最终结算价格。
四、济宁城区非居民供热价格政策适用于哪些区域?
适用于济宁城区,具体包括任城区、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五、工业蒸汽价格如何管理?
答:工业蒸汽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具体标准由各县(市、区)自行制定,不在本文件统一规定范围内。
六、政策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有效期多长?
自2026年8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9年7月31日。期间如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科,0537-2967023
来源: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