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济宁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
接受张海波辞去济宁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报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任命:
李增民为济宁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济宁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决定:
李增民为济宁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来源:山东政事综合自济宁人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济宁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
接受张海波辞去济宁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报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任命:
李增民为济宁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济宁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决定:
李增民为济宁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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