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依据《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规定,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利息结转日,需对缴存职工账户进行计息,并将结息后的利息并入个人账户。
为保障年度结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中心定于2025年6月29日17:00至2025年7月1日8:30期间,暂停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及综合服务平台各渠道(含“爱山东”APP、网上服务大厅等)的业务办理与查询功能,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可拨打0537-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咨询。
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6月25日
责任编辑:袁培淞